企業委托研發費用有啥規定?一文帶你了解
近年來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的持續優化完善,對支持企業投入研發、鼓勵科技創新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。為幫助納稅人全方位學習了解相關政策規定,下面這篇文總結了關于“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系列”相關規定。今天帶大家了解:企業委托研發費用的有關規定↓
企業委托境內的外部機構或個人開展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,可按規定稅前扣除;加計扣除時按照研發活動發生費用的80%作為加計扣除基數。委托個人研發的,應憑個人出具的發票等合法有效憑證在稅前加計扣除(個人可通過電子稅務局等渠道申請發票或到稅務機關申請代開發票)。
其中 “研發活動發生的費用”是指委托方實際支付給受托方的費用。無論委托方是否享受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,受托方均不得加計扣除。委托外部研究開發費用實際發生額應按照獨立交易原則確定。
根據財稅[2018]64號相關規定,企業委托境外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,按照費用實際發生額的80%計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發費用。委托境外研發費用不超過境內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三分之二的部分,可以按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前加計扣除。要注意, 委托境外個人進行研發活動所發生的費用不可加計扣除。
文章來源于:海南稅務公眾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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